南充市嘉陵区人大常委会
关于接受史燚辞去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
区长职务的决定
2020年11月23日南充市嘉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
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和《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南充市嘉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,接受史燚辞去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,报南充市嘉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。
南充市嘉陵区人大常委会
2020年11月23日